广东森林公安成功破获非法交易“三有”保护动物案件

发表时间: 2020-01-31 18:32

1月31日,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息称,根据媒体举报线索,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查获受保护的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143只(条),其中滑鼠蛇(俗称:水律蛇)78条、舟山眼镜蛇18条(1条已死亡)、眼镜王蛇10条、灰鼠蛇(俗称:榕蛇)5条等一批物种。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称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月31日,在广州白云区江村农贸批发市场仍有人偷偷在出售竹鼠、山鸡、蛇等野生动物以及猫。

广东森林公安发布消息称,关注到举报线索后,1月31日上午9时30分许,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在白云区江高镇江人一路5号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临时摊档,控制了涉事档口经营者信某和档口工仔彭某。随后在信某租赁的白云区江高镇江村环村三路58-1出租屋内查获了上述物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30日,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并欢迎社会各界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的,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表示,当前,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